一、居家看護分類
居家看護其實可細分為外勞看護、政府長照2.0的居服人員以及居家照顧服務員。不論是哪種形式,到府服務便是共通點且只服務與被照看者相關的一切事務,工作範疇如下:
-日常生活看顧,例如散步、陪同就醫等相關事務
-身體健康相關照護,例如洗澡、排泄物清理、肢體關節運動以及協助上下床、行走安全等相關事項
-被照顧者的備餐、衣物清洗、環境整潔
二、外勞看護工作內容
外勞看護有別於家庭幫傭,若是申請外勞看護基本上都需符合一定資格,例如通過指定醫院專業醫師的巴氏量表評估或是患有特定的身心障礙項目,顧名思義是負責照看有被照護需求的長者或患有重大精神或身體方面疾病的患者,但許多人可能會分不清楚兩者的差別,因而把兩者的工作內容混為一談,以下為大家說明外勞看護與家庭幫傭工作內容的差別:
1. 外勞看護: 依照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家庭看護工作為在家庭從事身心障礙者或病患之日常生活照顧相關事務工作。
-僅限當初聘請指定的被照顧者(身心障礙者/病患)
-日常生活、安全照顧
-陪伴運動、注意身心靈狀況
-餵藥
-餐食準備
-協助就醫
2.家庭幫傭: 依照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家庭幫傭工作為在私人家庭從事房舍清理、食物烹調、家庭成員起居照料或其他與家事服務有關工作。
-聘請的基準可能是老人或小孩
-洗衣、煮飯
-家中環境打掃
從以上工作描述就可發現不論是被照顧者的身分或工作性質兩者都大不相同,因此雇主須注意聘僱外勞看護的目的是什麼,以免觸法被罰款3~15萬喔!
三、居家看護的優點
關於看護常見的有三種模式:
1. 居家看護:是指照護人員(不論本國籍或外國籍)到被照看者家中做服務,居家照護如本文上述所說分為外籍看護、政府長照、私人機構居服員,唯一要注意的是外籍看護申請與政府居服員申請都有一定的資格限制呦!
2. 日間機構照護:是指被照護者到專門的機構接受照護服務,但只限白天
3. 托顧照護:是指長者(患者)到照服員家中接受照護,每日托顧時間以十小時為基準,最多不可超過十二個小時
從以上幾種看護模式來看,不難發現居家看護比起其他方式在時間上更為彈性,除了聘僱政府居服員沒辦法24小時外,是可接受全天候照顧的,對於雇主來說是更為貼心的方式,對於被照護者來說也能得到更加全方位與細緻的照顧。
四、居家看護、外勞看護比較
外勞看護為居家看護的模式之一,符合外籍看護資格的家庭就可申請,外勞看護與被照護者之間形成一對一的照護模式,全天候24小時的陪伴,讓被照護者可以不用一直適應不同的照顧者還可待在自己熟悉、舒適的場所,飲食習慣或其他生活模式也有多時間可漸漸培養,是個有許多優點的居家看護模式。